“学生会入会的时候,晚上,男生都要去山上公路去跑一圈,顺便遛下鸟,他们内部声称这么做的理由是让大家互相捏点把柄,增进关系,毕竟共犯才是最稳固的合作模式。”芬格尔一脸奸笑。
“那你是怎么知道的。”
夏若找到盲点,芬格尔肯定要先知道这个习俗,才跑去黑他们网络。
芬格尔拍着胸膛,自豪说道:“因为哥也跑过,听说恺撒成为会长后,学生会的福利挺不错的,我就马上加入了学生会。”
夏若愕然,不是惊讶芬格尔居然还是学生会成员,而是震惊他能如此自豪地说出曾在公路遛鸟夜跑,还被别人拍过照片。
相比下来,他会因为自己女装而感到羞耻,实在是弱爆了,显然在这方面他远远不及芬格尔。
“学生会能让你加入,也是眼瞎了。”夏若感慨。
“切,你以为我只加入了新闻部和学生会吗?”芬格尔根本不在乎夏若的嘲讽,反而炫耀起自己的人脉。
“还有其他社团会要你?”夏若不解,芬格尔败狗之名路人皆知,还敢有社团要他。
“多得很,每个社团的活动我都有参与,他们有什么理由拒绝我?”芬格尔说,“我还担任不少社团的重要职务,比如文学社的顾问、摄影部的模特、美食社的品鉴专家、潜水社的教练、武术社的人肉沙包等等。”
能人啊!
夏若目瞪口呆,芬格尔堪称社交天花板,怪不得穷到这份上,还能在学院活下去,就这壮硕的体型,也能看出这家伙日常伙食其实不差。
但加入这么多社团,凭这家伙的三寸不烂之舌,不应该混成这样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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